各镇(乡)社事办:
现将《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》(清民福﹝2019﹞13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《乡镇敬老院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督查登记表》的相关内容落实整改,切实做好迎接敬老院专项整治交叉督查的相关工作。
附件:1.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(清民福﹝2019﹞13号)
2.乡镇敬老院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督查登记表
连州市民政局
2019年4月10日